关于开展教学观摩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二级学院(部):
为持续强化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搭建常态化学习交流平台,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教学经验互鉴共享,全面提升理论课堂教学质量与实训教学技能水平,现就开展教学观摩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实践技能为核心,聚焦新教师培养、课堂提质、技能精进,通过固定频次、规范流程、优质示范的教学观摩,推动全体教师互学互鉴、共同成长,营造勤学善研、比学赶超的浓厚教学氛围,全面夯实学校教学质量基础。
二、组织要求
以二级教学部门为单位自主组织、统筹实施,严格落实以下观摩频次:
1.理论课观摩(每学期) 每学期组织2–3次集中理论课教学观摩,覆盖本单位全体教师。
2.实训课观摩(每月) 每月组织1 次实训课教学观摩,紧扣专业特色与实操技能要求,做到月月有观摩、次次有提升。
三、示范教师遴选标准
优先遴选教学能力突出、示范效应强的优秀教师承担观摩课主讲,重点从以下人员中推荐:
1.各级教师教学能力大赛获奖教师;
2.各级职业技能大赛获奖教师、技术能手;
3.教学严谨、教法成熟、学生评价优秀的骨干教师;
4.学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学督导教师听课过程中推荐的主讲教师;
5.达到学校有关要求,任课教师自我推荐者。
四、实施要求
1.规范组织 各单位制订学期教学观摩活动计划(附件1),明确时间、课程、授课教师、参与人员,做到有计划、有记录、有评议、有总结。
2.现场交流 观摩课后安排简短评议交流,授课教师分享教学设计与实施经验,观摩教师开展研讨,促进成果转化。
3.务求实效 杜绝形式化,以观摩促反思、以交流促改进,切实把优秀经验转化为日常教学能力与实训技能水平。
4.常态长效 将教学观摩纳入教师培养与教学管理常规工作,长期坚持、持续推进,形成长效机制。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部)于每学期初(第2周)提交《教学观摩活动计划表》纸质版,分别于学期中(第10周)、学期末(第19周)分两次将本单位教学观摩活动总结、现场照片等电子材料报送至教务处邮箱:jwc_3012024@163.com。
教务处
2026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