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航空职业学院

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19 17:45:46 来源:教务处 作者:本站编辑 阅读:

各单位:

为总结我校教学改革取得的先进经验,充分发挥教学成果的引导激励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以及省级教学成果奖的鉴定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安排

(一)遴选范围。本次教学成果奖评审范围为2024年3月以来,我校教师或教管人员主持完成的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的教育教学类成果。

(二)遴选条件。重点遴选针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中的现实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方案,并经过实践检验,具有显著创新性和良好推广应用效果的成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转变教育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三全育人”改革,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接产业升级与数字化转型、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优化教学管理、推动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职普融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实践教学、实行育训并举、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推动教学紧密对接行业企业需求等方面具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评审导向

1.坚持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重考察成果的实践性、创新性、导向性和示范性。

2.向教学一线倾斜的原则。优先遴选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以及在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等领域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所取得的成果。

3.优先遴选服务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的高素质人才培养的教学成果。

4.教育教学成果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和“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

三、申报条件

1.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为教学成果第一完成人)必须是本校在职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在同一届申报中,每项成果的完成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署名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5人,同一完成人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

2.申报的教学成果,原则上从2024年教学改革项目中遴选,其他教改水平显著、效果突出的成果也可申报。

3.已获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再行申报校级成果。如果获奖项目在原有的基础上,近两年有重大突破性进展,可以再次申报。

4.积极鼓励跨专业、跨二级学院(部)、跨院校联合申报,鼓励联合企业进行申报,凸显资源整合优势,形成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的教育教学成果。

四、成果形式

教学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著作、论文、课程资源等。成果中可包含教材(含数字教材),但不得仅以教材为主要成果申报。

五、奖项设置

2026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

六、申报程序

1.凡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由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向所在单位(以院或部为单位)提出申请,经院或部初审后择优向学校推荐。

2.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要求的成果进行评审,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获奖名单、奖励等级与推荐建议,获校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七、材料报送

(一)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简称“申报书”)(见附件1)

2.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见附件2)

3.《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简称“汇总表”)(见附件4)。

(二)请各部门于2026年3月26日前,将上述所需提交材料的电子版,经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_3012024@163.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 + 教学成果奖名称。

联系人:王书亚、冯晨晨。

附件:1.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

3.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

4.信阳航空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