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22年度市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成果质量为依据,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导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真正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社科优秀成果评出来,为锚定“两个确保”,对标“十大战略”,塑造“美好生活看信阳”品牌、实施“1335”工作布局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参评成果范围
(一)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书号必须有ISBN编号),必须以“2022年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公开发表的期刊(必须有CN标志)上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论文;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被县区级(含县区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的有价值的调研报告(需提供采用证明);《信阳社会科学》上发表的文章;通过评审的2022年度市社科规划课题和重点课题的结项报告。
(二)我市(含中央、省驻信单位)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有关社会科学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文章,由我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可参评。
(三)参评成果署名:每项成果最多可署名5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和结项报告,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著作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
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已获其他市厅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
三、奖项设置
(一)奖项类别
本次评奖设一、二、三等奖。
(二)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在省市内学术界有较大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较大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在省市内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在市内学术界有影响,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奖励办法
对获奖者颁发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四、申报要求
(一)各县(区)申报参评的材料由县(区)委宣传部集中报送;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及大中专院校,中央、省驻信单位由本单位科研部门或政工宣教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各市级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负责本学会系统的申报工作。
(二)每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限报一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不是第一作者或项目主持人的,可另报一项。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以其他主编或副主编申报的,必须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无申报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上报成果需提供:
1、著作、调研报告、报刊发表的文章原件各1份,并提供其复印件2份(著作除外,复印件不得显示作者姓名及单位名称)。
2、个人申报表一式2份,单位汇总表1份,同时上报申报表和汇总表电子档。
3、以上所需相关材料(除电子档外)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项申报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
联系人:王保声 电话:1513976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