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航空职业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培养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精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培养管理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师专业化发展,打造一支高素质、创新型、专业化的教师队伍。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信阳航空职业学院在职专任教师及拟聘教学岗位人员,包括专职辅导员等。
三、认定目标
1.全员持证上岗: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均须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且入职一年内取得资格证书(因入职时间错过当年报考节点,其取证时间予以延后一年处理,以下各项年限要求同此执行)。
2.培养与认定并重:通过线上培训、理论测试、面试等环节,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1.教师资格工作领导小组
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统筹全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
负责面试组织实施、教学能力评价、资格初审等工作,成员由校内学科专家组成。
3.各二级学院(部)
负责本部门教师的报名组织、材料初审、教学能力培养等工作。
五、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一)线上培训与理论测试
1.培训平台: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
2.培训内容:必修课6门(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课程与教学论、现代教育技术导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选修课不少于20学时。
3.培训要求:完成60学时必修课+20学时选修课后方可参加理论测试。
4.理论测试:每年3月中下旬全省统一在线测试(具体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科目一(教育学+心理学)、科目二(综合),每科50分钟,成绩有效期两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理论测试两科合格者;
2.面试时间:每年5月(具体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3.面试方式:学科组专家测评(试讲15分钟+现场提问)。
4.面试评分:通过服务云平台提交评分,面试成绩有效期两年。
(三)资格认定
1.认定时间:每年6月、11月(具体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2.认定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3)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4)体检合格;
(5)理论测试合格+面试合格;
(6)专职辅导员任教学科原则上为思想政治教育类或就业指导类。
(四)特殊人员认定
1.拟聘教授、副教授或博士,可直接认定(跨学科需考试);
2.2015年前入学师范生、国培合格人员,可免试认定。
六、培养支持措施
1.培训资源保障:学校统一组织线上培训,提供学习指导与技术支持。
2.面试辅导机制:学院组织试讲演练、面试技巧提升培训。
七、激励与约束机制
1.激励措施: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评优评先、职称评审。
2.约束措施:入职满一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自第二年起,每月绩效在原有考核系数基础上扣除10%,直至取得证书为止;
连续两年未取得者,取消教学资格,转岗处理;对弄虚作假、考试作弊者,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监督与评估
1.过程监督:由人事处对认定全过程进行监督。
2.结果公示:材料审核结果、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
3.责任追究:对未履行职责、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
九、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信阳航空职业学院
2026年4月7日


